【正文】
一、背景(一)保险资管在大资管行业中属于小众领域,仅略高于期货资管
和银行理财、信托、券商资管、基金等相比,保险资管行业的规模已达3.43万亿,但在大资管行业中仍为小众领域,规模上仅略高于期货资管。不过从政策层面来看,近年文件频频发布、大多是对原有约束政策的松绑且趋势上看鼓励特征明显,特别是在股权投资日益成为政策鼓励方向以及性质上定位私募且资金中长期特征较为突出的背景下,保险资管行业的重要性也会越来越突出。
(二)保险资金在2021-2021年频繁举牌时期,也曾受监管高度关注
2021年底险资因安邦大幅进行海外投资与国内股票市场开始受到关注,随后2021年底万科宝能之争再次将险资推上了风口浪尖,2021年证监会主席新闻发布会以及董小姐公开信事件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野蛮人”、“妖精”等一度成为险资身上的标签。因此在2021-2021年频繁举牌上市公司的那段时期之后,险资曾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如为防范个别保险公司的激进投资行为和集中度风险,保监会曾于2021年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在保险行业的大多监管政策大多是对当时政策的松绑。
(三)目前保险领域的政策鼓励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
1、允许保险资管机构设立专项产品,参与解决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加大保险资金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
2、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发挥保险长期性资金优势,鼓励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
3、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可以参与债转股以及不良资产处置,和银行机构开展更多合作。
4、和理财子公司一样,明确更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被获批。
(四)银行与保险之间相互进行股权投资,早在2006年期间便有政策渊源
股权投资并不新颖,这是有着深远历史背景的。现在银监会与保监会合二为一,但实际上二者之间早有渊源,早在2006年-2009年期间政策层面便明示银行与保险之间相互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跨业合作。例如,
1、2006年9月21日原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保监发(2006)98号),明确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可以运用公司资本金、负债期限10年以上的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及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金投资银行股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受托投资银行股权。
2、2008年1月16日,原银监会与原保监会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开展相互投资试点。
3、2009年11月5日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银监发(2009)98号),在银保代理业务的基础上,通过股权投资试点,推动银行和保险业开展深层次合作。
二、保险资管行业的六大特征(一)政策维度:“1+3”政策框架已基本齐备,政策导向上鼓励倾向明显
1、2021年9月11日(周五),银保监会发布《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等三份《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配套文件,加上2021年3月25日发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11月23日发布征求意见稿),意味着保险资管行业的政策文件已经基本完备,即上述的“1+3”政策框架。
2、如果将期限拉长的话,会发现9月11日发布的三个配套实施细则并不新颖,而只是在之前版本的基础上重新给予整合,并向资管新规看齐,大体规则和之前的私募投资基金新规是比较接近的。
(二)行业规模:保险资管行业逼近3.50万亿1、上半年组合类产品增幅明显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6月,保险资管产品余额3.43万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1.32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3万亿元、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1.98万亿元。可以看出相较于银行理财和信托的20-25万亿元以及公募基金的16.90万亿、私募14.90万亿、券商资管10.26万亿、基金专户8.11万亿等资管行业,保险资管行业较为小众,仅高于期货资管的1877亿元。
同时在三类产品,股权投资计划的规模与占比仍然较小,同时组合类产品增幅最为明显、规模也最大,成为保险资管行业的最主要推动力量。
2、从注册产品规模来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是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