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自治区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学军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建设工程的根本,也是建筑业发展的生命线。建设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一直是广大建设者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与方向。2007年是自治区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也是建设事业大发展的一年,自治区50大庆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工程将进入关键的建设时期。同时,住宅建设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建设厅将从抓好重点工程和住宅工程质量入手,进一步加大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把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关,努力推动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一、创新监管模式,强化监督职责,确保重点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质量

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是我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对重点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中,把加快重点工程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今年,自治区确定重点建设项目20个,计划投资189.72亿元,可以说是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三馆两中心”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一批重点建设工程,体量大、设计新颖、功能齐全,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我区建筑史上前所未有,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它们的落成必将成为我区新的标志性建筑,对于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和丰富全区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点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开工建设,同样也给我们的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建设厅把大型公共建筑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列入了今年全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依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大型公共建筑和重点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研究制定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方案,加强大体量、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高风险工程的质量监督执法力度。注意研究和加强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期、建造期和在役期)的质量监管。聘请区内资深专家作为特聘工程质量监督师,督查重点工程的质量控制并协调指导技术管理工作,参与质量巡查和关键部位的验收工作。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协调重点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掌握质量安全动态。建立健全重点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行为,提高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管理水平。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程序、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全程介入、严格监督”的原则,对重点工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动态的、非告知性的质量安全巡查督查,重点督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落实情况、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确保重点工程质量和安全。贯彻落实《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幕墙安全维护工作。以“四节一环保”为重点强化节能管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中小型公共建筑,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区中心、卫生所、小型图书馆等的质量管理,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全力以赴把公共建筑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

二、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使用功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房已经成为城镇居民个人最大的资产和最大的支出,住宅工程质量成为百姓关心的热点和政府质量监管的重点,它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确保所建住宅工程都能够让群众满意,建设厅把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列入了今年全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在去年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基础上,在自治区范围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我们将按照《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宁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导则》以及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工艺措施,有重点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专项治理,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节能材料,提高住宅工程内在品质和耐久性,不断探索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新制度、新方式,及时总结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取得的经验,从细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入手,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强化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我们还将加快出台节能省地型技术标准和住宅设计要点。在住宅规划设计中充分考虑套型布局和符合“四节一环保”材料、部品的使用,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和材料、部品同步招标。积极推广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住宅中的使用。积极推行新建商品房一次装修到位。逐步完善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工作机制和相关政策,推行优良住宅部品认证制度和强制淘汰、限制制度,加快发展适应本地特点、符合“四节一环保”的材料、部品,切实解决住宅材料、部品供应不足、质量不过关和住宅主体与相关部品不配套等问题。认真做好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和施工的质量监督,确保房屋的功能合理、安全舒适,力争建设一批优质样板小区。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工程质量是人民群众评价建设工作最直观的标准之一。全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中介机构监理和施工企业自律的协同作用,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整合监管资源,调整监管力量,认真解决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与相关地区、行业在履行监管职责中产生的矛盾,确保工程质量监管的效能。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针对今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特点,健全组织,制定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尤其是对重点工程和大型公建工程的监管要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门班子,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落实监管工作措施。同时要加强质监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质监人员考核验收制度,定期组织重点工程、大型公建及住宅工程等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监管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工程质量定期巡查和定点督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要制定企业创优争先措施,采用观摩、研讨、评比等多种形式,建立激励机制,扩大精品工程参建各方的知名度。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发挥落实质量工作的前沿作用,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强化质量责任落实,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质量管理自律、纠错,持续改进活动,保证工程建设健康发展。建设工程造福于人民群众,有利于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质量工作责任重大。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保持城乡建设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区情,弘扬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特征,鼓励自主创新,确保建筑全寿命使用周期内的可靠与安全,注重投资效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工程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做好质量监管工作是我们践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举措,我们将全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